提醒!2018年廣東高校依學考錄取工作4月16日開始!

我省2018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時間為4月16日-26日。參加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統一安排在一個批次錄取。2018年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文科類和理科類錄取總分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為170分、150分。


我省2018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時間為4月16日-26日。參加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統一安排在一個批次錄取。根據省招生委員會決定,2018年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廢塑膠處理濾網|處理廢塑膠垃圾濾網的高職院校,文科類和理科類錄取總分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為170分、150分。

今年,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按照《關於印發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 的通知》的規定,依據高職院校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招生執行計劃總數,按1:1比例根據考生投檔排位從高到低投檔,由高職院校擇優錄取。錄取結束後,如高職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省招辦組織進行征集志願錄取。正式投檔前,將進行一次模擬投檔。

錄取期間,各高職院校招生錄取要執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會有關文件的精神,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辦法,根據本校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原則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要求對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進行擇優錄取。各高職院校要切實做好高分考生的錄取工作,對高分考生的退檔,要慎重處理。考生對退檔提出質疑的,高職院校必須做出解答,並負責妥善處理遺留問題。對肢體殘疾、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的學習、且填報志願合理並達到錄取最低分數的考生,高職院校應按照有關政策予以錄取。

已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本次錄取。被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院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院校的招生錄取,也不得參加“3+技能課程證書”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願並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原依學考成績錄取的高職院校。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錄取考生報到註冊。未被依學考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今年,我省將從“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招生錄取管理水平”、“嚴格計劃管理,確保完成分類招生任務”、“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招生錄取管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考生信息安全和網上錄取系統正常運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等方面加強監管,確保依學考招生錄取平穩順利,不斷提高全社會對高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使廢塑膠熱熔處理|廢塑膠熱熔押出塑膠熱融押出“陽光工程”真正成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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